中共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委員會 發展黨員工作實施細則 (試行)
時間:2023-11-0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發展黨員工作,保證新發展的黨員質量, 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根據《中國共産黨章程》《中國共 産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及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學校各級黨組織應當把吸收具有馬克思主義信 仰、共産主義覺悟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 自覺踐行社會主 義核心價值觀,牢固樹立 “ 四個意識” 、堅定 “ 四個自信”、踐行“兩個維護”的先進分子入黨,作為一項經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條  發展黨員工作應當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 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按照控制總量、優化結構、 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總要求,堅持黨章規定的黨員标準,慎 重發展、均衡發展,有領導、有計劃地進行;堅持入黨自願原 則和個别吸收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禁止突擊發展,反對 “關門主義”。
  第四條  堅持把發展黨員工作着力點放在對入黨積極分子 培養教育上,重視做好思想上入黨工作。堅持把政治标準放在 首位,防止片面以學業成績、工作業績或能人标準代替黨員标 準,防止忽視政治素質、思想品質和現實表現,把不具備黨員條件的人吸收到黨内。
  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确定和培養教育
  第五條  學校各級黨組織應當通過積極宣傳黨的政治主張和深入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黨外群衆對黨的認識,不斷擴大入黨積極分子隊伍。
  第六條  年滿十八周歲的我校教職工和青年學生的先進分子,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願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并在其中積 極工作、執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産黨。
  第七條  我校教職工和全日制學生中的入黨申請人應當向 所在單位黨支部提出入黨申請,在我校工作或學習一年以上的流動人員可以向我校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
  第八條  黨組織應當對申請入黨的人給予熱情關心,并指導其寫好入黨申請書。入黨申請書一般應由本人書寫。
  入黨申請書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  對黨的認識和 入黨動機;2.  個人成長經曆和思想、學習、工作等方面的情況;3.  對待入黨的态度和決心;4.  其他需要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
  第九條  黨支部收到入黨申請書後,應當及時做好情況登 記,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或組織委員在一個月内同入黨申請人 談話, 了解其基本情況,并介紹入黨條件和程序。談話人應當及時整理談話情況,形成書面記錄,簽名後交由黨支部留存。
  第十條  入黨申請人遞交入黨申請書六個月以上、具備入 黨積極分子條件,可被推薦和确定為入黨積極分子。 吸收二十八歲以下的青年學生入黨一般應當是共青團員。
  第十一條  在入黨申請人中确定入黨積極分子,應當采取 黨員推薦、群團組織推優等方式産生人選, 由支部委員會(不 設支部委員會的由支部大會,下同)研究決定并公示後,報二 級單位黨委(黨總支)備案。應綜合運用推薦結果,防止簡單 以票取人,推薦票數達不到半數以上的,不能确定為入黨積極分子。
  備案材料包括入黨積極分子的基本情況、黨員推薦和群團 組織推優情況、支部委員會研究确定入黨積極分子的情況以及 公示情況等。 二級單位黨委(黨總支)接到黨支部報送的入黨 積極分子有關材料後,應當認真審查并研究提出意見,及時通知黨支部。
  第十二條  黨支部應當指定 2 名正式黨員作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系人。
  培養聯系人的主要任務是:1.  向入黨積極分子介紹黨的基 本知識;2.  了解入黨積極分子政治覺悟、道德品質、現實表現 和家庭情況等,做好培養教育工作,引導入黨積極分子端正入 黨動機;3.  及時向黨支部彙報入黨積極分子情況;4.  向黨支部提出能否将入黨積極分子列為發展對象的意見。
  第十三條  二級單位黨委(黨總支)應當采取吸收入黨積 極分子聽黨課、參加黨内有關活動,給他們分配一定的社會工 作以及對他們進行集中培訓等方式,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馬克 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教育, 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黨的曆史和優良 傳統、作風教育以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使他們懂得黨 的性質、綱領、宗旨、組織原則和紀律,懂得黨員的義務和權 利,幫助他們端正入黨動機,确立為共産主義事業奮鬥終身的信念。
  二級單位黨委(黨總支)對入黨積極分子開展集中培訓, 可以采取集中授課、知識講座、交流讨論、主題活動等靈活多 樣的方式進行,不能以分散自學代替集中培訓。學生入黨積極 分子沒有經過集中培訓、參加黨的基本知識考試不合格的,不能列為發展對象。
  第十四條  黨支部應當每半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 察,考察情況應當填入《入黨積極分子考察寫實簿》,作為衡量入黨積極分子是否具備黨員條件的重要依據。
  對入黨積極分子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入黨積極分子的政治覺悟、道德品質、入黨動機、工作學習情況和現實表現等。
  入黨積極分子應當經常向黨支部和培養聯系人彙報自己的 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對某些重大問題的思想認識以及參加重要活動或學習重要文件的心得體會等,并形成書面思想彙報。
  第十五條  二級單位黨委(黨總支)應當建立入黨積極分 子信息庫,全面了解和掌握入黨積極分子的基本情況,實行動 态管理,保持入黨積極分子隊伍的适度規模和整體質量。每年 應當對入黨積極分子隊伍狀況作一次研究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采取改進措施。入黨積極分子隊伍情況報黨委組織部備案。
  第十六條  入黨積極分子工作、學習所在單位發生變動, 應當及時報告原單位黨組織。原單位黨組織應當及時将培養教 育等有關材料轉交現單位黨組織。黨組織應當對轉來的入黨積 極分子有關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并及時指定培養聯系人同入黨 積極分子談話, 了解其思想和各方面情況,并接續做好培養教育工作。培養教育時間可連續計算。
  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确定和考察
  第十七條  對經過一年以上培養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備黨 員條件的入黨積極分子,在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系人、黨員和 群衆意見的基礎上,經支部委員會讨論并公示後,報二級單位黨委(黨總支)備案同意,方可列為發展對象。
  備案材料包括發展對象人選的基本情況、聽取各方面意見的情況、支部委員會讨論情況以及公示情況等。二級單位黨委(黨總支)對備案有關材料應當進行認真審查,提出意見,并書面通知黨支部。
  第十八條  發展對象應當有 2 名正式黨員作入黨介紹人。入黨介紹人一般由培養聯系人擔任,也可由黨支部指定。
  受留黨察看處分、 尚未恢複黨員權利的黨員,不能作入黨介紹人。
  第十九條  入黨介紹人的主要任務是:1.向發展對象解釋 黨的綱領、章程,說明黨員的條件、義務和權利;2.認真了解發展對象的入黨動機、政治覺悟、道德品質、學習工作經曆、 現實表現等情況,如實向黨組織彙報;3.指導發展對象填寫《中 國共産黨入黨志願書》,并認真填寫自己的意見;4.向支部大 會負責地介紹發展對象的情況;5.發展對象批準為預備黨員後,繼續對其進行教育幫助。
  第二十條  黨組織必須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
  政治審查的主要内容是:1.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态度;2.政治曆史和在重大政治鬥争中的表現;3.遵紀守法和遵守社會公德情況;4.直系親屬和與本人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
  政治審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談話、查閱有關檔案材料、找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 以及必要的函調或外調。對流動人員中的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時,還應當征求其戶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層黨組織的意見。
  政治審查必須嚴肅認真、實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貫表現。審查情況應當形成結論性材料。凡未經政治審查或政治審查不合格的,不能發展入黨。
  第二十一條  黨委黨校應當對發展對象進行短期集中培訓。培訓時間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個學時)。培 訓時主要學習《中國共産黨章程》《關于新形勢下黨内政治生 活的若幹準則》《中國共産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文件。未經培訓的,除個别特殊情況外,不能發展入黨。
  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
  第二十二條  接收預備黨員應當嚴格按照黨章規定的程序辦理。
  第二十三條  支部委員會應當對發展對象進行嚴格審查, 經集體讨論認為合格後,在适當範圍内公示,報二級單位黨委(黨總支)預審。
  預審材料主要包括:1.關于發展對象的綜合考察報告,内容主要為發展對象的基本情況、現實表現、政審結論等;2.入 黨申請書;3.思想彙報;4.群團組織推薦意見;5.《入黨積極 分子考察表》; 6.政審材料;7.   自傳;8.黨内外群衆意見和公示情況;9.參加集中培訓情況等。
  第二十四條  二級單位黨委(黨總支)對發展對象的條件、 培養教育情況等進行審查,并根據需要聽取執紀執法部門的意見。 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黨支部,并向審查合格的發展對象發放《中國共産黨入黨志願書》。
  二級單位黨委(黨總支)應及時預審各黨支部上報發展對象的預審材料,一般應當在一個月内完成預審。
  發展對象未來三個月内将離開工作、學習單位的,一般不辦理接收預備黨員的手續。黨組織應當負責任地将他們的入黨申請書、培養教育和考察材料等,連同本人檔案及時轉給接收單位黨組織。
  第二十五條  黨支部負責人和入黨介紹人應當對發展對象 進行黨的基本知識和對黨忠誠老實的教育,詳細說明填寫《中國共産黨入黨志願書》的目的、意義和各欄目填寫要求。支部委員會應當對《中國共産黨入黨志願書》和有關材料進行認真審查。
  第二十六條  經二級單位黨委(黨總支)預審合格的發展對象, 由支部委員會提交支部大會讨論。召開讨論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有表決權的到會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人數的半數。
  支部大會讨論 2 個以上的發展對象入黨時,必須逐個讨論和表決。 二級單位黨委(黨總支)應當派人列席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并在支部大會記錄上簽字。
  第二十七條  支部大會讨論接收預備黨員的主要程序是:1.發展對象彙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履曆、家庭和主要社會關系情況, 以及需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2.入黨介紹人介紹發展對象有關情況,并對其能否入黨表明意見;3.支部委員會報告對發展對象審查的情況;4.與會黨員對發展對象能否入黨進行充分讨論,并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才能通過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 因故不能到會的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在支部大會召開前正式向黨支部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當統計在票數内。
  第二十八條  黨支部應當及時将支部大會決議寫入《中國共産黨入黨志願書》,連同本人入黨申請書、政治審查材料、
  培養教育考察材料等,及時報二級單位黨委(黨總支)審批(審查),黨總支發展黨員仍需報學校黨委審批。
  支部大會決議主要包括:發展對象的主要表現;應到會和實際到會有表決權的黨員人數;表決結果;通過決議的日期;支部書記簽名。
  召開支部大會讨論接收預備黨員後,如超過三個月未上報二級單位黨委(黨總支)的,黨支部應當重新複議,再報二級單位黨委(黨總支)審批(審查);如超過六個月未上報二級單位黨委(黨總支)的,黨支部應當重新辦理入黨手續。
  第二十九條  二級單位黨委負責審批預備黨員。黨總支不能審批預備黨員,但應當對支部大會通過接收的預備黨員進行審查審議,并報學校黨委審批。
  第三十條  二級單位黨委(黨總支)審批(審查)預備黨 員前,應當指派黨委委員(黨總支部委員)或組織員同發展對象談話,作進一步的了解,并幫助發展對象提高對黨的認識。 談話人應當将談話情況和自己對發展對象能否入黨的意見,如實填寫在《中國共産黨入黨志願書》上,并向二級單位黨委(黨總支)彙報。
  第三十一條  二級單位黨委審批預備黨員,必須經黨委會集體讨論和表決。
  黨委主要審議發展對象是否具備黨員條件、入黨手續是否完備。發展對象符合黨員條件、入黨手續完備的,批準其為預 備黨員。黨委審批意見寫入《中國共産黨入黨志願書》,注明預備期的起止時間,并通知報批的黨支部。黨支部應當及時通 知本人并在黨員大會上宣布。對未被批準入黨的,應當通知黨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黨委會審批兩個以上的發展對象入黨時,應當逐個審議和表決。
  黨總支審查預備黨員參照以上流程,并報學校黨委審批。
  第三十二條  二級單位黨委(黨總支)對黨支部上報的接 收預備黨員的決議,應當在三個月内審批(審查),并報黨委 組織部備案。如遇特殊情況可适當延長審批時間,但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
  第三十三條  黨支部應當及時将上級黨委批準的預備黨員編入黨支部和黨小組,對預備黨員繼續進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四條  預備黨員必須面向黨旗進行入黨宣誓。入黨 宣誓儀式,一般由二級單位黨委或黨支部(黨總支)組織,在正式場合舉行,嚴肅認真,莊重簡樸,嚴密緊湊,主要程序是: 1.奏《國際歌》; 2.黨組織負責同志緻辭;3.預備黨員宣誓; 4.參加宣誓的預備黨員代表發言;5.黨組織負責同志講話、提出要求。
  第三十五條  黨組織應當通過黨的組織生活、聽取本人彙 報、個别談心、集中培訓、實踐鍛煉等方式,對預備黨員進行 教育和考察。黨支部每半年應當對預備黨員至少進行一次考察了解,發現問題及時教育幫助,并認真填寫《預備黨員考察登記表》。
  入黨介紹人對預備黨員仍負有教育考察責任。預備黨員在預備期間應當經常向黨組織彙報自己的思想、學習和工作等方面的情況。
  第三十六條  預備黨員的預備期為一年。預備期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算起。
  預備黨員預備期滿,黨支部應當及時讨論其能否轉為正式黨員。認真履行黨員義務、具備黨員條件的,應當按期轉為正 式黨員;需要繼續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長一次預備期,延長時間不能少于半年,最長不超過一年;不履行黨員義務、不具備黨員條件的,應當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
  預備黨員違犯黨紀,情節較輕,尚可保留預備黨員資格的, 應當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或延長預備期;情節較重的,應當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
  預備黨員轉為正式黨員、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應當經支部大會讨論通過和上級黨委批準。
  第三十七條  預備黨員轉正的手續是:1.本人向黨支部提 出書面轉正申請;2.黨小組提出意見;3.黨支部征求黨員和群 衆的意見;4.支部委員會審查;5.支部大會讨論、表決通過;6.報上級黨委審批。
  讨論預備黨員轉正的支部大會,對到會人數、贊成人數、 表決方式等要求與讨論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相同。黨支部 一般應在收到預備黨員轉正申請一個月内,召開支部大會讨論其轉正問題,如遇特殊情況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預備黨員轉正應當進行公示。
  第三十八條  二級單位黨委(黨總支)對黨支部上報的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應當在三個月内召開會議讨論審批(審查)。
  審批(審查)意見應當及時填入《中國共産黨入黨志願書》, 黨委審批結果應當及時通知黨支部。黨支部書記應當同本人談話,并将審批結果在黨員大會上宣布。
  黨員的黨齡,從預備期滿轉為正式黨員之日算起。
  第三十九條  預備期未滿的預備黨員工作、學習所在單位發生變動,應當及時報告原單位黨組織。原單位黨組織應當及時将對其培養教育和考察的情況,認真負責地介紹給接收預備黨員的黨組織。
  二級單位黨委(黨總支)應當對轉入的預備黨員的入黨材料進行嚴格審查,及時将其編入黨支部和黨小組,并指派專人對其繼續進行培養教育和考察。對無法認定的預備黨員,經二級單位黨委(黨總支)審核并報黨委組織部批準,不予承認。
  第四十條  黨支部對轉入的預備黨員,在其預備期滿時,如認為有必要,經上級黨委同意,可推遲讨論其轉正問題,推遲時間不超過六個月。轉為正式黨員的,其轉正時間自預備期滿之日算起。
  第四十一條  預備黨員轉正後,黨支部應當及時将其《中國共産黨入黨志願書》、入黨申請書、政治審查材料、轉正申請書和培養教育考察材料等,交二級單位黨委(黨總支)存入本人人事檔案。無人事檔案的,應當建立黨員檔案,交二級單位黨委(黨總支)保存,安排專人保管。
  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
  第四十二條  二級單位黨委(黨總支)應當把發展黨員工 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作為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和黨務公開的重要内容。
  第四十三條  黨委組織部應當加強對發展黨員工作的指導和檢查,健全發展黨員工作制度,制訂全校年度發展黨員計劃,加強黨務工作隊伍培訓,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二級單位黨委(黨總支)每年初應當研究确定年度發展黨員計劃。沒有列入發展計劃的,一般不能發展入黨。
  第四十四條  重視組織員隊伍建設,加強對專兼職組織員的選拔、配備和培訓,充分發揮他們在發展黨員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十五條  建立健全發展黨員工作責任制,嚴肅查處發 展黨員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規問題和不正之風。對不堅持标準、 不履行程序、超過審批時限和培養考察失職、審查把關不嚴的黨組織及其負責人、直接責任人,應當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通報典型案例,對違反規定吸收入黨的,一律不予承認,并在支部大會上公布。
  對采取弄虛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黨員條件的人發展為黨員,或為非黨員出具黨員身份證明的,應當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學校黨委直屬黨支部發展黨員工作,由學校黨委負責讨論、審批相關事宜。
  第四十七條  本細則由黨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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